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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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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申报依据

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: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的危害因素 要申报

项目申报中的项目:强调是一个整体,医疗机构就是一个项目,要把所有环节中的危害因素都申报。

职业病分类和目录:规定职业病种类 10类132种其中4种为开放性。

申报:1.初次申报

           2.变更申报

及时性:执法人员要求期限+

如实性

申报流程:1.现只用电子数据,材料只通过网上提交。 2.受理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。

◆存在多个场所用统一信用代码的,可注册为单位名称后面加属地 如**医院通州分院

◆初次申报,点击申报

基本情况:

1.外派人员包含实习学生等非本单位员工的接害人员。

2.只填 行业分类 补填行业危害分类

但某些工作场所 建设项目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给出的风险 超出一般,要以评价结果给出的风险评价填写。

3.职业病累计人数 0

4.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管理人员

劳动者数指接触危害因素的人员数

5.其他责任落实

◆合同告知

◆公告栏(不能贴体检结果)

◆警示标识(如病理科、放射科)此处严重指的是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中严重定义

GBZ-158

◆是否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

现状评价 此处严重指的是风险评价为严重或评价结果未严重的

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表

填写时注意是否为危害因素范围内的,其它的要确定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参考表如下

开展放射诊疗项目单位填写情况表 

 

注意:1.如实申报,包括所有场所和环节

         2. 及时申报,一年中没有变更也要年度备案

       3. 全流程申报:建设项目立项起就准备申报,一直到无危害因素了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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